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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查违办召开全市查违工作督查会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7-08-15 09:2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8月14日下午,市查违办组织召开全市查违工作督查会议,各区(新区)、经贸信息、公安、住建、水务、城管、供水、供电等查违共同责任成员单位参加,会议邀请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有关负责同志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领导关于查违工作最新批示精神,对今年以来查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区(新区)重点汇报了“减存量”任务完成情况、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拆除处置情况以及重点案件执行、违建全面管治专项行动等落实情况。截至7月底,全市共拆除消化各类违建1219.99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55.45%,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已拆除2009年6月2日以后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新增违建59栋,深入开展违建全面管治行动排查建档1.75亿平方米,推动历史遗留违建处理实施办法修订。

  会议要求,全市查违系统要充分认识查违工作对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发展质量的重要作用,直面违建治理的“硬任务”,以“硬作风”担起硬责任,强化“四个意识”,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穷尽办法破解查违难题。各区要落实查违执法的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真拆实干,落实查违“六条禁令”,守好廉洁自律底线。加大考核问责,查人查事结合。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推动历史遗留违建处理政策研究和出台。会议强调,要按照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以拆促控严守“零增量”,加大力度促进“减存量”,深入开展违建拆除专项行动,坚决拆除新增,确保完成拆除消化违建2200万平方米年度任务和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处置任务。积极推动历史遗留违建处理实施办法修订等疏导政策出台,为存量库违建拆除消化任务完成提供政策支撑。制定出台历史遗留违建综合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楼长制”和历史违建处理责任制。研究将水源保护区违建拆除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查违共同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同时,市查违办将联合组织、督查部门做好涉及查违领域的干部考察和实地督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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