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采伐林木用途: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建设。
二、拟采伐位置:南湾街道。
三、拟采伐林木面积:3.2010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0;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林木采伐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