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王母墟、西贡村、高岭古村、鹅公村于2020年3月2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历史风貌区(第一批),为切实做好大鹏新区历史风貌区保护工作,根据《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及新区相关工作部署,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大鹏新区历史风貌区(王母墟、西贡村、高岭古村、鹅公村)保护规划》(详附件1-4),现根据程序予以公示,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大鹏新区历史风貌区(王母墟、西贡村、高岭古村、鹅公村)保护规划》公示图件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三楼公示栏(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三)历史风貌区所属社区(王母社区、西涌社区、东山社区、南隆社区)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10月13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展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3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30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李工,请注明“大鹏新区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0755-28336384。
3.将书面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dpfck@pnr.sz.gov.cn。书面材料填写详见附件5(公众意见征询表)。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
1.大鹏新区历史风貌区(王母墟)保护规划公示图件
2.大鹏新区历史风貌区(西贡村)保护规划公示图件
3.大鹏新区历史风貌区(高岭古村)保护规划公示图件
4.大鹏新区历史风貌区(鹅公村)保护规划公示图件
5.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