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蓝线优化调整方案》相关要求,市水务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了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深圳段)蓝线调整方案,成果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按规定对该蓝线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展示如下:
一、蓝线调整方案
蓝线控制宽度为外边线各外移10米,划定蓝线保护面积32.34公顷。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30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13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或反馈至邮箱szjtc@pnr.sz.gov.cn。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503室。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邮件反馈的请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邮件反馈的请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邮件反馈的请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特此公示。
附件: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深圳段)蓝线调整方案公示版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