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湿地公园是落实国家湿地分类保护管理战略的具体举措,也是当前形势下维护和扩大湿地保护范围的直接有效途径之一。为进一步保护好现有的湿地资源,将深圳市打造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典范,根据《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大沙河生态长廊九祥岭公园拟申报为区级湿地公园,现将《深圳市南山区大沙河生态长廊九祥岭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沙河生态长廊九祥岭段。
二、公示日期
为期10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7日止。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林业科,注明“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大沙河生态长廊九祥岭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公示的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2033。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gljly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深圳市南山区大沙河生态长廊九祥岭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