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采伐用途: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升平厂城市更新单元景岭路规划一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
二、拟采伐位置:平湖街道。
三、拟采伐面积:0.2394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章工;联系电话:0755-28903614;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升平厂城市更新单元景岭路规划一路市政道路工程(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森林)林木拟采伐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