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十五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已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复情况详见下表,位置情况见附件),现按规定予以公布:
表1: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十五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批次名称 | 用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批复面积(公顷)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十五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 鹅埠镇西南村、小漠镇东旺村、南香村、元新村 | 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 | 5.5884 | 粤府土审(03)〔2024〕17号 | 2024-1-17 |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十五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