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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经验(二)

信息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2-04 15:24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食药安办统一部署,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求学校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学校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保证事故得到科学有效处置。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A级食堂提升工程、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创建省级学校食品安全示范区和示范校、积极落实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制度和建立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督查员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工作以及开展校园周边乱摆卖专项整治行动等系列举措,有效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多措并举,强力推进

  (一)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提A”工程。20171月,市教育局与市食药监管局联合部署70所学校开展学校食堂的提A任务,并安排第三方监管机构上门指导,帮助学校尽快提A。经过努力,截至11月底已有60所学校的食堂量化级别提升为A

  (二)开展学校食堂联合检查工作。2017年以来,市区教育部门配合食药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共计检查230所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堂,并通报了检查情况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学校整改,切实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通过检查,促进学校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三)积极落实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制度和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督查员制度。根据《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制度》和《广东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督查员制度》要求,市教育局转发相关文件并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各中小学校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所有学生食堂每天均有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付费陪餐,校领导应每月至少付费陪餐一次,每学期陪餐4次以上。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建本辖区食品安全义务督查员(应不少于5人)队伍,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所属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督查工作,并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多形式开展创城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求各中小学利用食品安全PPT课件、动漫短片和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等资料和媒介,定期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二是结合各项专项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各学校结合开学的“安全教育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月等专项活动,通过板报、校园广播、班会课及其它有效的宣传手段,多种形式用向学生广泛宣传饮食安全教育常识,增强中小学生的饮食防范意识。三是家校联动,做好食品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家长会、家校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敦促学生家长高度关注学生饮食安全,杜绝学生在家庭及校外乱饮乱食行为。四是开展公益广告宣传。通过宣传部门协调广电集团等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共同做好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五)继续深化校园周边乱摆卖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新学期开学前后,继续联合城管部门开展校园周边乱摆卖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校园周边200米严管区域的管理。各街道执法队加强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对严管区域内的乱摆卖行为严格查处。通过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动态开展及时的管控和整治,实现执法快速反应,取得良好成效。

  (六)按照市创建办工作部署,完成系列宣传等工作。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现场检查。落实局级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制度,并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落实处级领导带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制度。二是开展创建专题宣传。5月初,结合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并附《倡议书》,要求各学校积极开展平安校园暨创城宣传工作。6月和12初共完成2“创建进行时”专题电视节目拍摄任务。三是创新宣传方式。要求教育系统人员关注创食安微信公众号、各学校下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资料库的宣传资料以及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摆放创建宣传小册子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创建宣传工作力度。四是配合市食药安办等部门,印发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义工队伍的实施方案,成立学生食品药品安全义工队伍。五是落实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任务。与市局直属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并指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与辖区所属学校签订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