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庆特别防护期的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9年9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盐田局(以下简称“盐田局”)梅沙所召开禁止加工经营河豚鱼等有毒有害动植物产品告诫会。盐田局副局长黄古镇、食品科相关负责人、盐田局梅沙所,盐田区梅沙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及辖区23家餐饮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盐田局梅沙所所长宣读了禁止销售河豚鱼告诫会的目的、意义,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与人员务必将会议精神传达到位,落到实处,各餐饮经营主体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守法经营,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随后,盐田局黄古镇副局长进一步强调,国庆即将进入餐饮服务经营旺季,为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各餐饮经营单位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经营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会后,与会的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食品经营单位禁止销售、加工经营河豚鱼等有毒有害动植物承诺书承诺书》。
下一步,盐田局梅沙所将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查处制售违法河豚鱼等有毒有害动植物产品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确保辖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