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9日上午,宝安区委书记姚任主持召开宝安区六届一三〇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组织各有关单位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意见》),听取了宝安区食品安全情况报告,并对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首先由宝安区娄岩峰副区长向各有关单位传达学习《规定》和《意见》文件精神,接着由宝安区食药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宝安局(以下简称“宝安局”)林顺辉局长汇报宝安区食品安全工作,对全区贯彻落实《意见》和《规定》的情况、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最后,宝安区委书记姚任总结发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决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并对宝安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意见》《规定》文件精神,准确掌握两份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二是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政府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人民群众社会团体要承担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三是要加强食品溯源工作,加大抽检力度,把好食品生产安全关;四是要关注食品新业态发展,提高网络订餐单位入网门槛,严格网络订餐单位入网审查;五是要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食品违法信用惩戒体系,采取行业禁入等手段,加大对食品违法经营者的惩戒力度。
下一步,宝安局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意见》和《规定》的贯彻力度,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筑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