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深圳市宝安区远智教育培训中心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十、十一、十五条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对直接申请设立的培训中心的办学资格和办学条件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设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邮编:518101)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职业成人教育科:电话(传真)27781377;
纪检审计科:电话27751319。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