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及区委巡察工作的安排,2022年4月18日至6月24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7组对罗湖区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23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7组向罗湖区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教育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在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为推动罗湖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盘接收反馈意见,照单整改指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罗湖区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廉政建设监督科,负责常态化整改工作,切实做好集中整改期后的常态化整改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党组多次听取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推进工作落实、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进展情况汇报,盯紧巡察整改工作进度,不断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质量。区教育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巡察整改任务,推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会议认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对重要整改事项和重点问题进行周密部署、积极协调。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灵活调度机制,定期利用区教育局工作例会,跟进集中整改期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区教育局将巡察整改列入重点事项,由区教育局廉政建设监督科对整改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重点跟踪、及时汇报、协调调度;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抓整改”和“促发展”统筹起来,在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和解决实际问题层面拿出硬招实招,努力做到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党组履职尽责仍有差距”方面进展情况
1.在思政课教育引领作用方面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通过“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思政课教育重要文件精神,强化对全区思政教育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统筹管理。二是加强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教基〔2022〕5号)文件精神,通过招收专业对口的思政教师,根据新课程要求调整部分教师的教学岗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三是领导干部引领思政课程。区教育局机关班子成员每人每学年为学生至少讲授1次思政课,全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严格落实为学生讲授“思政第一课”的责任,切实做到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
2.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方面
一是出台“双减”实施方案。正式印发《罗湖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的实施方案》,系统研究部署“双减”工作,健全罗湖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二是规范指导开设课程。区教育局印发《关于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课时的通知》,对区属学校重申规范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课时的要求,并对区属中小学校开展课时专项督导检查。三是突出落实“五育并举”。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各学科教研员(含音乐、美术、劳动教研员)深入学校蹲点视导,采取课例研讨及相关专家讲座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学科教研活动;举办丰富多样的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助力五育并举。
3.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罗湖区委教育工委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专题学习内容。区教育局党组严格执行并组织开展学习,同时通过校园长会议向全区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和区属公办幼儿园园长传达学习关于意识形态的工作要求。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成立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中小学幼儿园渗透工作专班,并进一步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风险摸排与风险防控工作。
4.在区域性、校际间教育发展方面
一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推进罗湖区基础教育学位建设工作,加快解决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有效开展集团化办学和新品质学校培育工作。聚焦学位紧缺重点片区,保障优质学位可持续供给,促进每一所学校优质发展,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二是扩大普惠学前教育资源。高度重视公办园建设,多措并举拓宽公办学前教育资源。2020年12月,罗湖区已完成“5080”任务。2020年12月,全区在园儿童37161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9320人,占比51.99%,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2409人,占比87.21%。区教育局实行审批、建设联动机制,巩固“5080”建设成果。2022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9693人,占比53.11%,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2974人,占比88.93%,同比稳中有升。积极会同相关单位督促实施主体加快配套幼儿园建设进度,较2022年8月巡察反馈已新增3所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学位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同时畅通沟通渠道,统筹附近幼儿园接收适龄儿童入读。三是逐年消减存量超标准班额。落实公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按照国家标准班额招生,确保小学、初中起始班额学生数不超标;针对历史遗留产生的存量超标准班额班级,继续使用招生系统及插班系统限定班额,确保无新增存量超标准班额现象,逐年消减存量超标准班额。四是特殊教育建设同步跟进。2022年9月起,原深圳市百草园小学调整为深圳市罗湖区星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实现特殊教育学校独立办学。五是坚持规范招生、阳光招生。严格按照省、市招生政策要求,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坚持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开原则,并规范落实高层次人才等特殊政策优惠人员子女入学有关政策,保障符合政策人员子女申请入学优待工作。
5.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力量。区教育局主动作为,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核增人员员额,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强化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力量。二是建立校外培训治理机制。区教育局落实属地管辖原则,牵头召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街道办等职能部门参与协调会,分工合作,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网格摸排,明确底数,加强联合执法,规范校外培训。
6.在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方面
规范跟岗锻炼人员管理。出台《罗湖区教育系统面向学校选拔优秀干部挂职锻炼的工作方案》,明确跟岗锻炼人员范围、跟岗时长、审批程序、日常管理等要求,加强罗湖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风险防控有短板”方面
7.在规范信访件办理方面
一是主动学习提高能力。积极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信访件办理能力。强化内部交流,梳理信访件办理工作台账,强化闭环管理,做到流向清楚、责任明确、全程留痕。二是规范程序提高质量。组织学习上级相关文件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件办理程序,提高信访件办件质量。
8.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
一是坚决担起两个责任。区教育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把手”讲廉政专题党课制度。积极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专题党课暨警示教育,及时通报教育系统违纪党员处理情况,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一系列教育,有效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罗湖区委教育纪工委书记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突破重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与廉洁教育工作。二是分层分类强化教育。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纪律教育坚持分类别、全覆盖,重点抓好“重点关键”岗位人员和年轻干部群体。面向全体教师,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面向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等“重点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面向新进教师,作以“扣好教师职业生涯的第一粒扣子”为主题的纪律宣讲,并组织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廉洁从教宣誓。
9.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规范资金管理。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保障专项资金依法依规、高效使用;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工会联合会进一步完善工会经费使用的管理,确保工会经费使用合规合理,有效提升工会会员的幸福感和归属感;督促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范使用现金,严禁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往来款交易,并不定期对民办学校开展现金使用情况抽查。
10.在违规领取补贴方面
一是落实费用清退。已责令相关的学校人员于2022年9月将违规领取的费用退还;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区教育局于2023年5月组织全区公办中小学开展罗湖区教育系统学校后勤管理风险提示教育暨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防范学校后勤管理廉政风险;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区教育局督促相关学校针对问题全面梳理完善内控制度,跟进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1.在服务采购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合同管理。根据《罗湖区教育局合同管理规定》及电子合同备案要求,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履约,强化内控监督。二是加强采购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决策和监管工作,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及投标单位法人和高层管理人员的审核工作。
12.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落实调离人员的办公设备回收工作,做好登记造册入库管理;强化对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库监管工作。二是提高设备使用率。落实对闲置教学辅助设备的盘点,强化采购归档、资产入账等环节的监管,增设教学场地并灵活调度资产,提高相关设备的使用率。
13.在教育发展基金会监管方面
一是调整基金会班子。罗湖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理事会选举新任理事长、秘书长,增选理事,进一步推动基金会的运作公开化、公正化、透明化,为基金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二是修订基金会章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已完成《罗湖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罗湖教育发展基金会交易、合作及保值增值若干规定》《罗湖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和使用公益捐赠的若干规定》《罗湖教育发展基金会法人证书使用管理制度》《罗湖教育发展基金会印章管理制度》《罗湖教育发展基金会薪酬管理制度》《罗湖教育发展基金会档案管理制度》《罗湖教育发展基金会运营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修订。
14.在职称评聘工作监督指导方面
一是规范职称评聘管理。区教育局梳理相关政策,指导各校规范开展职称评聘工作,强化对下属单位职称评聘工作的监督指导。二是加强管理人员配备。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职称评聘指导工作的人员为党建人事科公务员,新增1人协助做好教师职称评聘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人员力量配备。
15.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
加强公车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公车油卡使用和公车维修制度,落实好一车一卡、加油审批、用车登记、钥匙保管等要求,提升公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关于“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基层党建工作弱化”方面
16.在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加强干部人事培训,进一步熟悉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二是严格规范程序。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制定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分析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谈话、讨论任职、公示等环节要求,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17.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
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督促下属事业单位与在职在编教职员工签订《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做好聘用合同的管理工作。
18.在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区教育局党组切实将党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出台《罗湖区教育局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方案》。二是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区教育局全面排查梳理相关党组织未按时转接党员情况,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9.在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2022年6月,罗湖区委教育工委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集中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班子,基层党组织架构完备。二是完善教育集团党委班子架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审慎、加快推进教育集团党委班子配备。
20.在推进机关党支部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优化组织架构。区教育局机关党委开展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结合领导分工与科室职能,合理优化完善机关党委的支部组织架构。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党支部各类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会议,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
21.在规范党费管理方面
一是关心关爱党员。加强与退休党员的联系,多关心多联系多提醒,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行逐月交党费的义务。二是加强党费管理。做好党费测算工作并按测算标准执行,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22.在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方面
一是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查摆问题,按要求谈心谈话,交换意见,找出突出问题;会上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直截了当相互批评;会后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二是保障机关党建经费预算及使用。区教育局认真做好机关党建经费预算,达到“机关党建经费按不低于行政业务费用的3%~5%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的标准。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学习培训,并为党员订购学习资料刊物,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区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区委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依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区教育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政治任务继续抓下去,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断扩大整改成效。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区教育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看待,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确保思想上跟得上、步伐上跟得住,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工作的持续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要求,区教育局党组进一步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区教育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一步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进一步推进整改常态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后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不见到实效不松手。加强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管党治党、职能作用发挥、内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力度,消除廉洁风险。注重把巡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升为制度规范,促进罗湖区教育系统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与八届罗湖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相关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
联系电话:0755-22185761;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邮政编码:518000;电子邮箱:jiwei_201g@luohuedu.net。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党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