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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卓雅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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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卓雅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33桃源村卓雅小学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5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792983
  • 联系电话: 0755-26792983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卓雅小学创建于2001年9月,是一所全日制六年制公办小学。学校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占地面积12237平方米,建筑面积9743平方米,绿化面积4895平方米;校园设计典雅、环境优美、设施先进、书香浓郁。

  学校现有教学班31个,学生1299人,共有教职工86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中有高级教师4人,一级教师54 人,特级教师1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9名,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62人。

  卓雅小学实施“卓雅教育”,贯彻“一体两翼三美”办学理念,遵循追求卓越、崇尚高雅、和美发展的道路,追求“美己之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教育境界。卓雅人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教育信念,秉承“卓越、厚德、睿智、雅行”的校训;形成了“静雅、敬雅、净雅、竞雅”的校风,“勤慎端朴、守正出新、和美雅乐”的教风,和“自主合作、自悟分享、自强共进”的学风。

  建校二十年来,卓雅小学逐渐形成了“人文卓雅、科学卓雅、绿色卓雅、和谐卓雅、开放卓雅”的办学特色,卓雅教育信息化、国际化、生态化持续推进,卓雅德育、卓雅课程、卓雅课堂、卓雅科研、卓雅管理等特色名片不断擦亮,良好的办学效益赢得了上级的肯定、社会的认可、家长的好评,成为南山区北部片区新优质学校。

  学校先后获得国际生态学校、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整体改革专业委员会实验基地、全国科学教育实验基地、全国少年儿童经典诵读工程示范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科学)、南山区科技特色学校、南山区美术特色学校、南山区优秀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特色学校、中国足球特色学校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新闻》、《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电视台以及中青网、中新网、中国台湾网、新浪网等媒体对学校进行了专题报道。2018年《南方日报》开展的深圳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展评选活动中,卓雅小学荣获教育改革创新奖,教育改革创新民心奖,获评2018深圳教育改革榜样学校,2021年被评为深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广东省传统文化特色项目传承学校。  

  倪树才,本科学历,研究生课程结业,一级教师。曾担任教导主任、副校长、校长等职务,现任卓雅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他具有现代的办学理念和教育理念,教育视野开阔,创新意识强。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无限潜能”的管理理念;坚持“注重学情,分层指导,激励评价”的教学理念。在深圳工作期间,先后获得全国异步教学改革优秀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南山区优秀青年、区优秀校长、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各级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二十多篇,获得各级奖励教学成果三十多篇。

  地铁:7号线B出口

  公交:高峰专线26号、M203路、M369路、N13路、104路、26路、201路、235路、240路、316路、325路、326路、334路、368路、41路、58路、67路、B707路环线、B710路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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