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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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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实验教育集团深湾小学

详细地址: 南山区深湾一路5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2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6269171
  • 联系电话: 0755-86269892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南山实验教育集团深湾小学坐落在深圳湾畔,紧邻深圳超级总部基地,纵享湾区生态人文智慧魅力。学校占地面积23487平方米,建筑面积17912平方米,现有4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759人,教职工107人。学校前身是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创建于2006年9月,2022年12月28日纳入南山实验教育集团统一管理,更名为南山实验教育集团深湾小学。

  学校创建以来,坚持文化引领,矢志改革创新,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全面优质”的发展之路,成功打造了具有南山教育先锋城区特质的教育品牌,培育和凝练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德育教育独辟蹊径。为了给学生打下幸福生活的根基,学校构建了全员、全面、全程育人的德育机制,开辟了四大德育实施路径:心理德育、艺术德育、电影德育、活动德育,为每一位学生建立了“心理发展电子档案”,构建了“艺术德育”实践模式,开发了“电影德育”课程,设计了分层“德育主题活动”,满足了不同年龄学生人格发展的需求。

  素质教育特色鲜明。学校构建了门类齐全、运行灵活的素质教育活动体系,开发了具有校本特色的“艺术+课程”(艺术基础课程、艺术拓展课程、艺术活动课程),成立了涵盖50多个艺术门类的200多个艺术社团,重点打造了“七大”高水平艺术团(金海螺交响乐团、金海螺民乐团、金海螺管乐团、金海螺舞蹈团、金海螺合唱团、金海螺曲艺团、金海螺弦乐团),成立了机器人、无人机、数字绘画、棒球、足球、武术、围棋等梯级化社团,让素质教育惠及每一个孩子。

  课程建设纵深推进。为全面实现育人目标,学校构建了“双轮驱动”课程建设模式:一是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二是合理开发校本特色课程,构建了四大校本课程体系:“学科特色课程”、“‘艺术德育’课程”、“‘艺术+’课程”、“行走课程”,编写了三十多本校本教材,出版了3本教材和2本学生作品。

  教育国际化蓬勃开展。为落实教育国际化战略,学校与美国Renaissance Academy(瑞妮珊斯学院)、香港圆玄小学等学校结成了手拉手国际姊妹校,开展了“文化小使者交流活动”,先后有多批学生赴美国、德国、英国参加了文化和艺术交流,赴香港、澳门参加实践体验活动,引进和开发了“香港领袖训练营课程”、“英语自然拼读法”、“双语科学”等国际课程。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中小学舞蹈教育传统学校”、“广东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深圳市艺术教育典范学校”、“深圳市文明校园”、“深圳市少先队红旗大队”、“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等称号,两次荣获“深圳市办学效益奖”;挂牌成为“聂卫平业余围棋学校”、“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天津体育学院棒球生源基地”、“深圳市少儿曲艺培训基地”、“深圳市中小学创客实践学校”、“南山区少年创新院”。  

  曾卫东,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曾卫东,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深湾小学校长。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教育专业本科毕业,深圳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为中国教育学会会员,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整体改革委员会实验基地负责人,广东省教育学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深圳市“十佳校长”、南山区“优秀校长”。其长期致力于中小学艺术教育研究与实践,打造了享誉深圳、南粤乃至全国的“海滨艺术教育实践模式”,独立设计、开发了“海滨艺术+课程”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模式(海滨艺术“DNA”),多次应邀在教育部全国现场会和省市研讨会上交流,相关研究论文在全国、省、市刊物发表或获奖。  

公交:海滨实验小学公交站   49路;58路;M355路;M486路;M487路

地铁:2号线红树湾站  11号线红树湾南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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