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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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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第四小学

详细地址: 蛇口工业七路51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00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892252
  • 联系电话: 0755-26892252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第四小学座落在风光旖旎的深圳湾畔,背倚郁郁葱葱的大南山,面向一衣带水的香港,毗邻英姿巍峨的深港大桥;校园布局合理,设计典雅,环境优美,设施齐备。

  学校一直秉承“绿色教育,多彩绽放”的办学理念,追求科学、和谐、可持续的绿色发展,育有责任感的现代化国际小公民,致力于使每一个学生具备“四品”、“六力”、“八大核心素养”。

  学校“红领巾小区活动”“好习惯养成教育”“生本校园文化建设”已经成为具有广泛影响的“绿色德育”特色项目;“绿色课程体系”“4S学程模型”“真实地学,合作地教”的项目学习已形成鲜明的课堂文化特色,在“深圳市课程改革基层教育创新现场会” “中国教育学会整体改革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广东省阳光体育现场会”“ 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工作会议暨省少工委六届五次全会”上均进行了现场展示,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教育同仁高度评价。

  学校现在已经成为“国际赏识教育学会研究基地”“国际生态学校”“中国绿色教育联盟创始学校”“中国教育学会整体改革专业委员会基地学校”“全国课堂教学创新特色学校”“全国小小志愿者活动试点学校”“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中国教科院STEM教育种子学校”“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 “广东省红领巾示范学校”“广东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深圳市儿童友好学校”“深圳市首批智慧校园示范学校”“深圳市教育改革创新艺术典范学校”“深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篮球、田径)学校”“深圳市德育示范学校”“深圳市德育特色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深圳市儿童友好学校”“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南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南山区阅读典范学校”、“南山区传统文化教育特色学校”、“南区国际理解教育‘龙鹰对话’基地学校”。

  雷霞,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第四小学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中学语文高级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曾被全国少工委授予少先队辅导员技能技巧能手称号;全国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获全国教改成果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被评为全国教改先进个人;省级小学语文学科带头人;黄冈市政府授予"科技十强带头人"称号;2003年获南山区课改积极分子称号;多次被南山区人民政府评为南山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是蛇口育才教育集团专家型教师。

  地铁:2号线湾厦站C出口

  公交:M418 M493育才四小公交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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