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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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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国威路363号

  • 所在区: 罗湖区
  • 邮编:518004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普通高中 (高级中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自主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罗湖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5738222
  • 联系电话: 0755-25738222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创建于1 9 9 9年,是深圳市第一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也是一所具有外语优势的区属全日制公立重点高中。办学二十年,罗外已迅速跨入了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行列。如今的罗外,已成为拥有四所成员校,覆盖幼儿园、小、初、高完整学段的教育集团!

  罗外办学成绩呈现跨越式进步,一批优秀苗子脱颖而出考进全国名校。高进优出、低进高出,加工率名列全市前茅。学校连续十五年被评为深圳市高考先进单位、荣获高考卓越奖。罗外有一支业务精良、极富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师资队伍。全校师生参加各类竞赛频获一等奖,形成了深圳独特的“罗外一等奖现象”。罗外还有一批顶尖的学科和学科群:1 个全国示范课组、3 个省级示范课组、5 个市级示范科组、9个区级示范科组。

  罗外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打造“互联网+学本课堂”,人手一个平板,率先将信息元素、互联网元素融入课堂,构建了富有学校特色、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教学模式,依托人机协同,以学生为主体,满足每个学生个性成长的需要,最大限度地激活学生的潜能和积极性。

  罗外创立了辩论与演讲、历史钩沉、读书沙龙、数字媒体、未来医学生物创新、生涯规划等50 多门特色课程,还有8门深圳市中小学好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大赛获奖1000 多人次。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梧桐山下、仙湖侧畔,校园环境雅致优美、中西合璧、文化氛围浓郁,办学特色鲜明,注重激发学生潜能,实施多元发展,千方百计为学生搭建多元发展平台,是深圳市唯一获得课改特色、德育特色和校园文化特色三项特色项目创建资格的学校,是深圳市一所极具增长性和生命力的锐意改革的窗口学校、质量过硬的品牌学校、特色鲜明的示范学校。

  深圳市罗外教育集团总校长宁革,是一个有教育思想、教育智慧和教育情怀的专家型校长。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余年,是深圳市首批教育专家工作室主持人、广东省新课程实施指导委员会学科专家成员、新课程高中物理教科书(粤教版)主要撰写人、广东省新一轮“百千万”工程教育家培养对象、华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被评为粤派教育领航者之一、2019深圳市“年度十大教育人物”。

  他根据罗外的办学历史和教育发展方向,提出了“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罗外办学理念,并在这一理念的引领下,从学习空间、课程体系、学习方式、信息技术、组织变革、学校文化、名师队伍等方面全面推动学校发展,构建了富有学校特色、基于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互联网+学本课堂”教学模式。其最突出的特征是依托人机协同、以学生为主体,满足每位学生个性成长的需要。与此同时,宁革校长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倡导学校应该与自然、社会链接。罗外与校外科研机构、高新企业、医院、大学等紧密合作,为学生开展真实的小课题研究平台,最大限度激活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和积极性,办学成效显著,师生“各美其美”。

  地铁:地铁2号线(8号)线“仙湖路站”。

  公交:113/M182/202/27/M468/B621、214路等公交车,到“鹏基工业区”、“莲塘消防中队”或“罗湖外语学校”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学费1131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普通生书杂费省一级学校学费1131元/生/学期。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2、资助申请流程:

  (1)向学生和家长群分别下发资助相关的政策和文件(2)由学生或者家长自主提出申报(3)按要求上交材料(4)学校公示(5)学校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审核(6)审核通过后下发资助金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2386751

  5、评优奖励办法:

  学期结束前,资助资金应发放和拨付完毕。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和中职的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资助资金, 发放至学生个人的,应于学期结束前优先使用中央直达资金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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