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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红岭教育集团大鹏华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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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红岭教育集团大鹏华侨中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迎宾南路8号

  • 所在区: 大鹏新区
  • 邮编:518120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完全中学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33623
  • 联系电话: 0755-84307240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红岭教育集团大鹏华侨中学,成立于2023年8月28日,简称红岭大鹏中学或红鹏中学,是由福田区政府和大鹏新区管委会合作选址大鹏街道共同创建。学校是一所隶属于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公办完全中学,占地面积5.4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建筑大气,设施一流,配套齐全,质量过硬,充满现代科技感。这是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依托自身办学理念、育人目标、特色课程、优质师资、管理模式而创建的第二个高中部校区(继续保有华侨中学原有初中部)。学校办学规模为初中36个班,高中36个班,共72个教学班,高中于2023年9月开始招生。学校致力于打造深圳示范、大湾区知名的样本学校,培养勇担民族复兴大任的国家栋梁。

  彭征宇,江西省赣州市人,毕业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历史系,教育硕士,中学高级教师,省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优秀班主任,多次获得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个人”。现为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副校长,红岭教育集团大鹏华侨中学执行校长。在30余年的高中教学生涯中,遵循“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教育格言,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实干笃行,创优争先。担任副校长以来,带领全校师生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乘坐818、833、E26或E11公交车到大鹏站下车后往前步行约300米即可到达。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按市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依据:按市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学杂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按市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全寄宿)

收费依据:按市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奖励(学校)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公民办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或残疾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初核。学校审核材料后,报新区教育卫健局教育科。

  (3)部门审核。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学校上交的资料,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表格,填报相关资料表格上报市教育事务和资助中心。

  (4)拨付资金。审核学籍无误后,将划管款项到相应资助学生家长的银行账号。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家庭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及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复印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上,需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所有原件备查)。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4236316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

  学校执行教代会制定的一系列考核、评聘、评优评先细则,对教职工进行各种考评、奖励;学生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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