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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九年一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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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九年一贯制)

详细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5号

  • 所在区: 大鹏新区
  • 邮编:518119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33623
  • 联系电话: 0755-26874299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坐落于美丽的大鹏半岛,是经深圳市教育局批准、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所属、人大附中承办的全日制公办学校,是人大附中联合学校总校的成员校,是人大附中在北京市外承办的第一所公办学校。2016年9月5日,大鹏新区管委会与人大附中联合学校总校、人大附中在北京正式签订合作办学协议,2017年秋季,人大附中深圳学校正式开学。学校包含九年一贯部和高中部两个校区,九年一贯部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丰社区,按深圳市就近入学相关政策要求招生。

  九年一贯部地处犁壁山山谷,青山环抱,鸟语相伴。有温馨典雅的标准化教室,学生储物柜、书柜、中央空调等一应俱全。设施完备的物、化、生等7个学科的功能教室辅助学校的日常教学,宽阔平整的运动场、体育馆、图书馆等体育场馆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音乐、美术、陶艺、生活、舞蹈、创客、书法、心理等充满文化气息的功能教室,在学校开发的特色课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食堂提供丰盛的午餐,为家长解决了后顾之忧。

  学校按照人大附中的标准招聘和培训教师,通过招聘北大、清华、北师大等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及面向全国选聘特、高级教师,面向全国选聘博士,面向深圳市选调优秀教师等多种方式,组建了一支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理念先进,教学水平一流,育人艺术精湛的教师队伍。并继承和发扬人大附中的办学思想、教育理念和管理模式。秉承尊重个性,挖掘潜力,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为了祖国的腾飞,一切为了人类的进步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全面发展、突出特长、创新精神和高尚品德的鹏程英才。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着力打造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未来学校,与教育部装备中心合作进行学校顶层设计、教育空间设计、教育装备配置规划,运用全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装备,建设适合每一个学生成长的文化校园、生态校园、科技校园、智慧校园,创办具有人大附中特色,深圳领先,全国一流的生态型、智慧型、创新型学校。

    王荣,人大附中深圳学校校长,由人大附中联合总校直接委派,化学高级教师,北京市“教育系统青年教师岗位能手”,北京市海淀区优秀教师,教学管理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北京市海淀区高中工作专家组成员,中小学卓越校长高级研修班“国培计划”主讲专家。2023年5月,荣获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2023年9月,荣获2022-2023学年度大鹏新区“优秀校长”称号。

公交:罗湖方向:乘坐E11、E26、大鹏假日专线2路到葵涌中心站,再步行460米到葵涌税务所转成B969至坝光新村站下车;龙岗方向:乘818到大鹏新区管委会西站,再步行140米到丰树山路口站转成B968b至坝光新村②站下车。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学杂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本校遵照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奖励(学校)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公民办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或残疾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初核。学校审核材料后,报新区教育卫健局教育科。

  (3)部门审核。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学校上交的资料,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表格,填报相关资料表格上报市教育事务和资助中心。

  (4)拨付资金。审核学籍无误后,将划管款项到相应资助学生家长的银行账号。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家庭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及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复印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上,需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所有原件备查)。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6874299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

  学校执行教代会制定的一系列考核、评聘、评优评先细则,对教职工进行各种考评、奖励;学生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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