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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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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金碧实验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8号

  • 所在区: 宝安区
  • 邮编:518101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7932050
  • 联系电话: 0755-29233321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金碧实验学校创办于2002年9月,是宝安区优质化民办学校、深圳市一级学校、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学校秉承“质量立校,追求卓越”的办学宗旨,依法办学,创新管理,教学质量、育人品质等方面在宝安区民办学校中保持长期领先,初中部先后8次被评为宝安区初中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获得“2020年宝安区民办教育质量奖”。
        学校秉承“公益为本,立德树人”的办宗旨,响应宝安区委、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 “提质促优、转型升级”的号召,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探索“小班化教育”模式。以“生命教育”为导向,通过建构“生长课堂、生态班级、生活课程”,初步形成了 “精品班级、精美课程、精致课堂、精细服务”的“四精”小班教育特色。
        “小班教育特色”让每一个孩子精彩!在这里,每一个孩子得到最适合的优质教育,每一个孩子的人格得到尊重,每一个孩子个性得到丰富的发展,每一个孩子的潜能得到开发!
        学校将不断优化资源,创新发展,坚持不懈朝着“精品化、优质化、国际化、高端化”的方向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实现金碧人的辉煌梦!

       黄道喜,男,1971.12,湖北襄阳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3年9月—2006年2月深圳坪山培英学校(九年一贯制)校长;
       2006年2月—2016年7月深圳市建文中学(六年完全中学)副校长、校长;                                
       2016年7月—2017年10月深圳市德邦高级中学校长;
       2017年11月—2020年11月深圳德宏国际教育集团督学;
       其中2013年7月—2017年10月中共龙岗街道民办学校联合党委书记;
       2020年12月至今深圳市宝安区金碧实验学校校长。
       个人荣誉:
       深圳市高考先进个人
       深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先进工作者
       深圳市龙岗区双十佳党员
       深圳市龙岗区成才标兵
       深圳研究成果《民办学校德育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荣获深圳市第二届德育研讨会论文一等奖。《提高民办高中学生品德能力的有效途径》获全国教育系统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主持“广东省提升500所普通高中科研项目”《民办学校学生人格建构——自主德育》课题研究项目,并获得省厅专家验收和好评。

    公交车:606、M381、M246、704路农批市场站下车即可;305、355、603、611、631路丽景城站下车即可。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元)计算单位小学小班(36人/班)一年级至五年级13600元/学期小学小班(36人/班)六年级9000元/学期小学普通班三年级6800元/学期小学普通班四年级至六年级5200元/学期初中普通班七年级至九年级7400元/学期

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16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20〕406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金碧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宝发改【2018】281 号文件制定,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实施”。


金碧实验学校收费公示栏.jpg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233321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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