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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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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凤岗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229号凤岗小学

  • 所在区: 宝安区
  • 邮编:518102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9185142
  • 联系电话: 0755-29239441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凤岗小学北倚平峦山,东临铁岗水库,坐落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229号,校园占地面积12802.8平方米,建筑面积13100平方米。

  学校创办于1946年,是区属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校现有40个教学班,1938名学生,128名教职员工(平均年龄33.5岁)。其中,在编人员96人(平均年龄35.3岁),临聘25人(平均年龄25.5岁),教辅人员7人(平均年龄37岁),退休教师8人。 在编人员结构: 研究生学历16人,占在编人员的16.7%;本科学历74人,占在编人员的 77.1%;大专学历6人,占在编人员的 6.2%。副高级职称4人,一级职称38人,二级职称23人,未评级31人。校内设7个行政办公室:校长室、两个副校长室、校务办公室、教学处、德育处、安全办。

  学校践行“为幸福而教育”的办学理念,营造“同享幸福教育,共创幸福人生”的校风,实现“实施素质教育,实现共同成长”的教风和“体验生活情趣,丰富成长历程”的学风,为深圳经济特区的持续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幸福公民。

  2015年旧校改造后,有着70多年建校历史的学校彰显着因传承、创新而带来的无限活力,焕发出“幸福教育”的强大生机。学校还先后荣获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全国新世纪小学数学研究与应用基地示范学校、全国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全国国际跳棋特色学校、广东省信息化中心学校、广东省棋类特色示范学校、广东省硬笔书法教育示范校、深圳市中小学“四点半活动”试点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传统项目特色学校(国际跳棋、跆拳道)、深圳市广播体操标兵学校、宝安区微软创新示范学校、宝安区阳光体育先进学校、宝安区慈善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并于2019年与加拿大列治文市格劳尔小学结为友好学校。

  目前,全校教职员工继续发扬优质办学作风,将课程建设与国际接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核心素养综合养成,朝着“尊重•创新•发展•幸福”的教育愿景,运用“互联网+教育”的思维方式,为师生构建有利于协作交流和意义建构的泛在学习环境,使学生朝着符合个性化成长规律的方向智慧发展。学校正在办成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且充满创新气息的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学校之路上幸福前行。


   李纳,中共党员,深圳市宝安区凤岗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宝安区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中青年骨干教师,宝安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个人和带领团队荣获全国教育教学一、二等奖,参与省、市、区级重点课题研究,多篇论文在ISSN期刊上发表或获奖;曾两次借调到宝安区教育局工作,2019年,兼任宝安区教育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统筹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被评为宝安区2018-2019学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和2019年宝安区教育局先进个人。

公交:605路、610路、704路、B834路、B864路、M209路、M330路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不提供住宿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资助所需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市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资助联系方式:0755-83276630

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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