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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政企通活动后续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8-03 09: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问:小区附近的大排档、餐饮店有很大油烟味道怎么办?

  答:《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第118条规定,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如遇到大排档、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可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经调查核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2、问:还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大气污染物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答:对于存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9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问:现在淘汰老旧车还能申领补贴吗?

  答:根据《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规定,该政策已于2020年6月30日结束,在此之后淘汰的老旧车不能享受该补贴办法的补贴奖励资金。在政策结束前已提前淘汰的老旧车,需抓紧申请补贴,在此再次提醒广大车主朋友:如果您已经于6月30日之前淘汰了老旧车辆,请务必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办理奖励补贴资金的申报手续,不要错过最后时限。此外,因车主账户错误、异常或汇入额度受限导致补贴款项未能成功拨付到车主提供的银行账户的,车主务必在2020年10月31日前主动到补贴受理窗口办理信息修正,逾期则视为放弃申请补贴资格。

  4、问:我市从7月1日起对重型城市车辆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如何确认排放标准?办理注册登记?

  答:重型城市车辆指主要在城市运行,且最大总质量为3.5吨以上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等车辆。根据规定,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但不影响目前在用重型城市车辆的使用。用车单位、车主朋友可通过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平台,输入VIN编码、发动机编号后6位、验证码即可查看车辆的排放标准。重型城市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先进行机动车环保认证,具体操作:进入“深圳生态环境”公众号>>点击“网上办事”栏目>>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录入车辆相关信息完成车辆环保信息认证。完成环保信息认证后,可向市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5、问:我的车辆属于国五的排放标准的小汽车,目前还能迁入深圳吗?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粤府函〔2019〕147号)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深人环规〔2018〕4号)及《补充通知》规定,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

  6、问:为何加油站要求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

  答:据统计,目前我国的汽油年均消费量约为1.26亿吨,每年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挥发损耗的汽油就达到约60万吨,价值近50亿元。汽油挥发性较强,进入空气形成混合烃类气体,俗称“油气”。油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不仅会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会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油气的主要成分有苯、二甲苯、乙基苯及其他碳氢化合物,在空气中会转化成臭氧和PM2.5等,经过紫外线照射还会形成光化学烟雾。在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既是国家、广东省在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中明确部署了的工作,也是我市针对当前大气环境形势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有效举措,全市各供油企业、加油站要强化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在线设备安装的工作。

  7、问:开办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需备具哪些条件(如何办理联网手续)?

  答:我市的排气检测机构已市场化,无数量、点位规划等限制和要求,由排气检测单位自主经营,依法承担排放检验主体责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获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或校准的排放检验设备,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联网需提供以下材料: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权联网申请表,营业执法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计量资格证书,检测仪器检定证书,技术人员上岗培训证书,建立在线监控与数据传送网络的相关证明、设备商符合生态环境部联网规范证明以及不以任何方式经营或参与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承诺书。

  8、问:我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建设情况,监测指标主要有哪些?

  答:我们全市共建设了15个国控站点、7个市控点、2个省控点、75个一街一站(包括74个街道和前海管理局),监测范围遍布深圳市9个行政区和1个新区。监测指标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和细颗粒物等。

  9、问:深圳市近几年的环境空气质量有哪些改善?

  答:我市PM2.5浓度在2019年已降至24微克/立方米,提前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二阶段标准25微克/立方米。2020年PM2.5的改善目标为25微克/立方米,AQI达标率为96%。

  10、问:深圳市在探索城市生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方面有哪些进展?

  答:近年来,深圳瞄准“国际一流,国内最优”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在城市生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领域先行先试,全方位构筑多维度、立体化、综合性的天空地一体化城市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在生态环境部和深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环境空气质量立体监测系统、路边交通站检测网络、大气超级站和一街一站网格化空气监测系统相继建成,系统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现代化能力,全力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服务生态环境保护。

  未来,将在城市生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方面继续探索,完善和发展大气多功能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智能质控和数据融合关键技术,力争形成具有城市特色和国内先进的大气环境现代化监测技术创新基地,为我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提供科技支撑和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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