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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政民通活动后续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1-28 16:2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网友“笑看人生”问:我是二档医保,已经办了恶性肿瘤的认定,想去广州做放疗,可以报销吗?

  答:参保人未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或市外转诊手续,自行到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费用不予报销。如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且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可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网友“知渔”问:得糖尿病五年了,已经在家附近的社康签约了家庭医生,每个月固定开那几个药,现在血糖控制得挺好的,每次能不能开多一点药?

  答:我市医保部门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三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网友“喵小姐”问:我父亲前年确诊了帕金森病,一直在港大医院看门诊,现在疫情反复,不太敢去医院,最近听说可以网上看病开药还可以用医保?

  答:2020年3月,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深圳市医保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互联网医疗机构开展门诊慢性病特定病复诊有关措施的通知》(深医保发〔2020〕6号),经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为我市参保人进行线上慢性病特定病复诊,相关诊查费及目录内药品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2年4月,深圳市医保局和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医保支付线上复诊病种范围的通知》(深医保发〔2022〕10号),放开了病种限制,同时拓宽线上复诊处方用药供给渠道。

  网友“时光不可逆”问:患有强制性脊柱炎,现在人在老家,请问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能不能让家人代办?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参保人患有强制性脊柱炎的,应向具备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并选定一家具备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具备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名单名录-下载《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进行查询。申请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时,申请人或代办人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社会保障卡及必要的疾病诊断、检查检验报告单等病历资料。

  网友“孤独求醉”问:家人有乙肝,医保可以报多少?

  答:慢性乙型肝炎属于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患有慢性乙型肝炎的,应向深圳市具备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认定后在深圳市定点社康中心就医并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待遇享受期为2年,已在社康中心签约家庭医生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并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慢病处方的,可享受80%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为1万元/年/病种。

  网友“空心的木偶”问:桥本甲状腺炎属于门诊特定病种吗?公司给我交的是三档医保,是不是只能去社康看病?

  答:深圳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合计52个病种。桥本甲状腺炎不属于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不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待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网友“肥肠半斤”问:朋友在深圳刚参保不到半年就确诊患了恶性肿瘤,像这种刚参保没多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的规定,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即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网友“心碎且着迷2”问:小孩得了儿童朗格罕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可以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扩大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范围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107号),我市已将儿童朗格罕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纳入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范围,可以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网友“momo”问:家人患有尿毒症,需要做门诊血液透析,最近想临时回老家住一段时间,回老家医院透析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参保人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需要门诊行透析治疗的,在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后,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到异地透析的,可以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的“门诊大病(透析)临时异地备案”功能申请血透、腹透临时备案。在一年内的临时备案时间,深圳户籍不超过3个月,非深圳户籍不超过1个月。办理了“门诊大病(透析)临时异地备案”后,参保人在临时备案期间,在临时备案地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透析医疗费用,可在费用发生的1年内向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网友“今天穿什么”问:我父亲是深圳市医保一档参保人,患有高血压,是不是去社康找医生开药就可以了,需要办理认定吗?

  答:参保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的,不需要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经医疗机构确诊患有“两病”后,参保人可选定一家市内定点社康中心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两病”药品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标准支付80%。

  网友“欣欣”问:一档参保人的个人账户钱为什么变少了?不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报销有影响吗?

  答:1.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由国家层面顶层设计,广东省根据国家的要求统一确定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我市按要求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改革的核心是将原来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变为社会互助共济式保障模式。改革后,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职工参保人个人账户每月仍有增长,只是新增划入额度有所减少,但并不意味着个人的保障待遇会降低。首先,个人账户改革以后,前期个人账户积累的基金额不会减少,仍然归个人使用,还可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同时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其次,在改革个人账户的同时,通过基金的平衡转移,建立了一个新的门诊费用支付机制,实现职工医保门诊保障从原来的“个人积累式”走向“互助共济式”,普通门诊费用主要由“大池子”里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从而“小池子”的个人账户支付压力大幅度减少。医保基金真正用在患病群众的身上,在职职工的支付比例最高可达75%,基金使用效能大大提高。最后,现行的门诊特定病种、住院费用保障政策继续施行,原有待遇不受影响。

  2.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职工参保人,到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普通门诊就医的,个人无需选定,直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职工参保人,到社康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需要先选定,首次选定,即时生效,2022年12月1日以后就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如果想变更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可以办理变更操作,从变更后的次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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