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教〔2008〕295号
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各消防大队,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引导中小学生珍惜生命,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警校手拉手共除火险患活动方案〉的通知》(深教〔2008〕259号)要求,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消防局决定联合举办以“防火灾事故,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人保杯”深圳市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广告语征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9月1日—9月30日,共30天。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均可参赛。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
承办单位:深圳教育报刊社特区教育杂志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四、作品要求
(一)以“防火灾事故,建平安校园”为主题,观点鲜明,立意新颖,言简意赅。每条广告语不超过30字。
(二)参选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凡抄袭者,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五、投稿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精心挑选学生创作的广告语,每所高中(含职高)10条、初中10条、小学5条,于9月25日前,以邮件方式统一发送到专用邮箱:tqjyzh@sina.com。每条广告语后面须注明作者姓名和所在学校、班级、联系电话。不接受个人投搞和寄送的书面稿。
六、评选表彰
(一)参赛作品分高中、初中和小学三组,每组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30名。
(二)根据学校组稿和获奖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5名。
(三)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消防局联合举行颁奖大会,对所有获奖者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为学生一等奖、学校优秀组织奖获得者颁发奖杯。
(四)特区教育杂志社编辑刊发所有获奖作品,并将该期刊物赠送获奖学生和有关学校。
七、活动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和中小学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安排,组织和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活动进程,按照要求及时发送参评作品。9月25日前,各中小学校要按规定的数额,务必将作品发送到本次活动专用电子信箱。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 肖伟峰,电话:82105636;市公安局消防局 谭峰,电话:84465813)
主题词:教育 安全 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