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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保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信息来源: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0-02 22:0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国转联8号文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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