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后,商务部门不再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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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后,商务部门不再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信息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4-20 10:4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办理外汇登记时,企业应向银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核准通知书(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以及《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等材料;除另有规定外,无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直接投资审批或备案文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信息未能满足外汇登记所需信息的,银行可通过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提交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核对企业本次申请外汇登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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