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应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机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根据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法。审计方案应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要求、审计组织、审计方式、延伸审计单位、其他审计事项等。
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审计目标;
四、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五、审计要求;
六、审计组织;
七、审计方式;
八、延伸审计单位;
九、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
十、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十一、编制的日期;
十二、其他有关内容。
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方案应征求委托部门的意见,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分析和评价,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必要时可以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审计实施方案中有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内容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审计组调整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向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调整理由,提出调整建议,一般事项报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重要事项报经审计机构领导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