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两办《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来监督、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无论从审计内容、审计范围还是从审计方法上,较之财务收支审计都有较大的深化、提升和拓展。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相结合,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其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这是审计实践中,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集中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同时为了避免重复审计,提高工作效率,探索和总结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要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机结合。
一、在计划安排上要通盘考虑,把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财务收支审计计划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审计。
二、在制定财务收支审计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把涉及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内容注意收集存档,以备经济责任审计时查阅运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也要充分运用以前年度的财务收支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还可以与财务收支审计一次进点,同时进行,审计结束后分别写出两个审计报告;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的审计,分清领导干部本人应承担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对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其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分清领导人员对相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在此基础上关注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决策行为和效果以及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的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也是审计机关长期开展的一项审计工作。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成果转化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是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的重要方面。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要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为经济责任审计积累资料,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