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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如何指导矫正小组开展工作?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6-05-23 10:3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司法所在落实矫正小组工作机制时,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在矫正宣告程序前确定矫正小组组成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组长,由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人员担任成员。二是要及时与矫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明确小组成员的以下责任和义务:1、协助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2、督促社区矫正人员按要求到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3、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4、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法犯罪或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5、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确定的其他社区矫正事项。三是要在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中定期与矫正小组成员沟通联系,指导、督促他们按照矫正责任书的内容,协助司法所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帮助措施。发现矫正小组成员不认真履行义务、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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