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是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监狱管理工作;
(2)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工作;
(3)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参与依法治市工作;
(4)指导、监督、管理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公证工作;
(6)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指导、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