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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交哪些材料?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4-12-01 09:5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申请人应本人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提交以下材料:

  1、现场打印的2014年报名及资格申请信息表格,经申请人现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现场打印的《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申请人自行在司法部网站打印的成绩通知单由本人保管,无需提交);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如身份证原件丢失,必须提交公安机关颁发的临时身份证,并尽快补办正式身份证。申请人必须凭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居民需按司法部报名有关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身份证件及公证证明材料。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4.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网上申请结束后,司法部将申请人的学历信息统一交教育部核验,凡未通过教育部核验的,申请人须在现场申请时查询并提交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如已核验通过无需提交),或在2015年1月30日前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报名人员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等原因,毕业证书被毕业学校暂扣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5. 与本人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特别提示: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成绩查询)平台后,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自行冲洗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照片不符的照片。

  6.特殊情况下资格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年月日等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的,须由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2)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上的姓名、毕业证编号、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主要信息与毕业证本身不符的,应另行提交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3)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毕业证书信息等重要内容,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7.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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