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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范围如何确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3-17 14:1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死亡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靠死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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