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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29 15:0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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