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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休假类)劳动法律法规对丧假有何规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7-02-0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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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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