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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8-09 17:3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同时,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经责令改正后逾期未改正的,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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