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07-22 15:23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答: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仲裁代理人除按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明外(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除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用人单位的员工应当提交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五)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代理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仲裁代理人的人的证明材料;
(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
(七)除以上六项之外的其他公民代理需要提交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代理人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或工作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