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请问该条规定中“国家税款”具体含义是什么?-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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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请问该条规定中“国家税款”具体含义是什么?

信息来源:深圳市口岸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16-01-27 19:5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中的“国家税款”是指海关依据《海关法》、《关税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中国口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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