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气候上采用候温(五天平均温度)来划分,即候温低于或等于10℃为冬季,候温在10~22℃之间为春、秋季,候温大于或等于22℃为夏季。用候温划分四季时,各地的季节差异性就能清楚地反映出来了。深圳市采用比候温更为合理的“5天滑动平均气温”来划分四季。 按以上的标准划分,1953~2011年深圳市约63%的年份有短暂的冬季。最新三十年(1981-2010年)累年平均入冬、入春、入夏、入秋日期分别为:1月13日、2月6日、4月21日、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