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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是否以员工申请为前提?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3-25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因此,年休假是单位统筹安排,不是以劳动者申请为必要条件,如果劳动者没有同意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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