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配置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1号),省计划指标主要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省专项预留0.7万亩)、
保障性安居工程、巩固精准扶贫项目、环保设施、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非营利性教育设施、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非营利性养老设施、非营利性科技设施、
非营利性殡葬设施、监教场所、铁路综合开发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和其他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支持的项目。
安排部分省计划指标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支持重点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以及省级以上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单独选址项目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用地,
其中省级以上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单独选址项目违法用地所需计划指标由省市各半解决。安排部分省计划指标作为“三旧”改造、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奖励计划指标,
其中“三旧”改造奖励计划指标用于奖励“三旧”改造后用途为工业及公共设施和公益性设施等项目。年底前未使用的计划指标,由省统筹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