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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是指对擅自改变用途和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违法开展其他活动造成损毁的林地,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的规定,采取整治措施,使其在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恢复植被是指在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土地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造林、复绿标准种植树木或者其他绿化植物,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