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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加建、改建的当事人以拒绝入户等方式阻碍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等执法活动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10-08 17:0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违法加建、改建的当事人以拒绝入户等方式阻碍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等执法活动的,处以五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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