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林木权属不清或者存在争议(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或者属于人工种植的林木种植管护期间林木权属未发生争议的,以及争议双方均同意采伐的除外);
(二)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的林木;
(三)上年度采伐后未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四)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
(五)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上已载明抵押登记内容,林权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六)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禁止采伐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