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答案: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申请表;
(二)申请主体身份证明材料;
(三)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涉及变更建设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提供);
(四)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五)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报告(涉及调整建设用地红线或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项目提供);
(六)涉及合并办理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须提供经公证的股东大会决议及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主体变更的批复意见或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