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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有哪些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9-25 10:1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申请人名称、土地坐落、面积等与房地产作价入股(出资)协议需一致;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查询是否已认定为闲置土地,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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