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更正登记?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的情形有哪些?更正登记申请材料有哪些?
更正登记是指登记机构依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依法对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错误事项进行更改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不动产权利归属、内容与不动产薄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更正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境内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的,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外籍自然人: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2)法人或其他组织:境内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或者经转递的设立文件和注册证明;中国台湾地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或者经公证、转递的设立文件和注册证明;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境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提交设立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或者经公证、认证的设立文件和注册证明。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可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在申请登记时,由申请人、代理人共同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现场见证下签订授权委托书;涉及境外申请人处分不动产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认证。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权利人申请更正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的,提供与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同意更正的书面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对申请更正登记事项已有明确确认的生效法律文书。
5、其他必要材料。
注:1.身份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除户口簿)需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已实现信息共享的,无需提交原件,申请人只需提交证照编号,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核验。2.其他材料应提供原件,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涉及更正抵押权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