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经济特区内,驾驶机动车没有避让正在执行任务救护车、警车、消防车,会被处罚吗?-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违法处理业务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在深圳经济特区内,驾驶机动车没有避让正在执行任务救护车、警车、消防车,会被处罚吗?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7-31 11:5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罚款,记3分。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