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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尊敬的驾驶人您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未按照规定让行的,处五百元罚款,记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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