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离后,当事人事后报警的应该怎么处理?-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事故处理业务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离后,当事人事后报警的应该怎么处理?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0-09 10:5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离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该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