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况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乡村振兴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有哪些情况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

信息来源: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6-09 15:2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一是党性观念弱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二是纪律观念淡漠、作风不实的;三是身体状况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四是近两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五是临聘人员、工勤人员。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