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区绿地率是考核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控制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以及相关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的评价中,建成区绿地均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中对绿地率计算做了这样的解释:“一般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和无特指的情况下,均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为用地统计范围”。按这样的解释,其他绿地不应纳入绿地率的统计。而在《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统计的是建成区绿地率。一般来说,城市的建成区范围要大于建设用地范围,或者说建成区内的城市绿地包括建设用地外的“其他绿地”,而事实上该部分绿地不论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供居民游憩场地,还是城市自然景观方面,都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因此,本标准在建成区绿地率统计中允许纳入建成区内、建设用地外的部分“其他绿地”面积,同时为了避免因统计“其他绿地”而削弱了对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建设面积的控制,对纳入统计的“其他绿地”面积,规定不应超过建设用地内各类城市绿地总面积的20%;且纳入统计的“其他绿地”应与城市建设用地相毗邻。